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团组均需在外事审批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成员信息、出访国家(地区)、任务、邀请单位、日程安排、经费来源等。
现职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因公短期出国(境)团组均需在学校办公系统中进行公示。由学院将公示材料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进行公示,并负责公示意见的收集和回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方能办理后面的审批手续。
其他教职工的因公短期出国(境)团组,均在学院进行团组公示,由学院负责公示意见的收集,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学院出具公示通过函,申请人持公示通过函方能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后面的审批手续。
请申请因公出国的老师在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前,填写《因公出国公示表》,发送到学院邮箱yqgdxy@buaa.edu.cn,邮件主题以***出国公示表为题。学院收到后将在公告栏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出具公示通过函,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申请人持公示通过函和学院审批后的申请表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后面的审批手续。
学院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